我一直以為我會住在 Hepburn 住到我室友畢業為止,沒想到,我們居然搬家了。
其實,去年就開始蠢蠢欲動,一來學校的房租不斷上漲,但品質卻無相對提升,因此萌生搬家之意;二來,我家室友習慣在家看書,但家中並無妥當的空間區隔,若我想看電視或做糕點,就會吵到他,為使二人都能各施其事,搬家似乎是最好的選擇;三來,小強真的太多了.管線的老舊,任憑我再怎麼努力打掃,小強還是會突然給個大大的surprise,實在讓我困擾不已。於是,透過朋友的介紹,我們申請到距離學校10多分鐘的社會住宅區。2 Bedroom townhouse 的空間及品質,讓我們滿意不已,於是,就這樣搬離住了五年多的房,揮別了化緣鼠,來到了新的可愛小窩。
不過,搬家真的好累~雖說,搬家我也很有經驗了(因為大學,我也搬了三次家),但隨著東西年年累積,再加上國外不比國內,很多大型東西,如床,書櫃,書桌,沙發,都需要自行處理,且洗衣/乾洗機都需要自行添購,物色(好在,在大學城區,這方面的二手貨源流通量夠,可以很快購入),網路及電視/電話要約時間安裝;電力要告知何時搬入以讓電力公司知道何時計價,以免把前屋主的電費算進來;而不再需要的東西又需要處理掉,在出清舊物及添購新物間,著實花了不少時間。不過,這都好處理,最讓人頭痛的不外是打包,及之後的歸位。
看到下面二張照片,就可以知道我家東西有多麼多(這還不包括房間的東西)。 朋友說,這應該要二週前就開始打包吧?!其實,我們只花半天時間而已。很強吧~
其實,不就把書櫃的書全取出而已(有三個書櫃),讓 mover 先幫我們把大型傢俱載走,剩下東西,我們二人再慢慢搬,因此會看到很多東西其實都沒有裝箱,零零散散的。我們二人就利用載東西去新家期間先把到位的東西歸位,再把行李箱及箱子拿回來裝尚未裝箱的東西,前前後後車子載了五趟(我家小紅真勇,好顯沒賣),樓梯上上下下一天走了快50趟以上(真的不誇張,腳後來都鐵腿),如果再把 mover 跑的趟數算進來,大概共十趟吧。(話說 mover 的貨車為 fullsize pickup truck,依我們家東西來說,真的有點小,所以搬了快五小時)。之後,再花了近一星期把所以有東西 settle down。終於,這星期可以回歸正常生活。
其實,去年就開始蠢蠢欲動,一來學校的房租不斷上漲,但品質卻無相對提升,因此萌生搬家之意;二來,我家室友習慣在家看書,但家中並無妥當的空間區隔,若我想看電視或做糕點,就會吵到他,為使二人都能各施其事,搬家似乎是最好的選擇;三來,小強真的太多了.管線的老舊,任憑我再怎麼努力打掃,小強還是會突然給個大大的surprise,實在讓我困擾不已。於是,透過朋友的介紹,我們申請到距離學校10多分鐘的社會住宅區。2 Bedroom townhouse 的空間及品質,讓我們滿意不已,於是,就這樣搬離住了五年多的房,揮別了化緣鼠,來到了新的可愛小窩。
不過,搬家真的好累~雖說,搬家我也很有經驗了(因為大學,我也搬了三次家),但隨著東西年年累積,再加上國外不比國內,很多大型東西,如床,書櫃,書桌,沙發,都需要自行處理,且洗衣/乾洗機都需要自行添購,物色(好在,在大學城區,這方面的二手貨源流通量夠,可以很快購入),網路及電視/電話要約時間安裝;電力要告知何時搬入以讓電力公司知道何時計價,以免把前屋主的電費算進來;而不再需要的東西又需要處理掉,在出清舊物及添購新物間,著實花了不少時間。不過,這都好處理,最讓人頭痛的不外是打包,及之後的歸位。
看到下面二張照片,就可以知道我家東西有多麼多(這還不包括房間的東西)。 朋友說,這應該要二週前就開始打包吧?!其實,我們只花半天時間而已。很強吧~
其實,不就把書櫃的書全取出而已(有三個書櫃),讓 mover 先幫我們把大型傢俱載走,剩下東西,我們二人再慢慢搬,因此會看到很多東西其實都沒有裝箱,零零散散的。我們二人就利用載東西去新家期間先把到位的東西歸位,再把行李箱及箱子拿回來裝尚未裝箱的東西,前前後後車子載了五趟(我家小紅真勇,好顯沒賣),樓梯上上下下一天走了快50趟以上(真的不誇張,腳後來都鐵腿),如果再把 mover 跑的趟數算進來,大概共十趟吧。(話說 mover 的貨車為 fullsize pickup truck,依我們家東西來說,真的有點小,所以搬了快五小時)。之後,再花了近一星期把所以有東西 settle down。終於,這星期可以回歸正常生活。


10 則留言:
妳們搬家了! 相信新家應該很不錯, 安定好之後, 等妳新家的照片唷~ ^^
可以問你首頁羊駝的照片 是哪裡照的嗎 謝謝
To Unknown,
好,有機會的話我再分享囉
(ps: 妳是...Jennifer?)
To 匿名:
這在往 Lemon Lake, Indiana 的小路上發現到的羊駝。因為太可愛了,忍不住拍了起來當首頁封面。
謝謝你
改天有機會我再帶我們家的小朋友去碰碰運氣
看看能不能也遇到羊駝說
同是住在bloomington的眷屬 Ming
Hi Ming,
我們是三個月前經過,下次若有經過,我再告知附近比較顯目的建築/教會,這樣或許會比較好找^^
很高興認識妳~
對對對~ 我是Jennifer啦~
留完言才想到不知道妳認不認得出是我
:p
To Jennifer,
哈哈,我猜的到啦!好久不見,很高興妳還會來”寒舍“,尤其是這個fb 哈啦充斥的時代。blog 已經都被快遺忘了說~~
我覺得寫在blog還是比較能盡興寫出自己想的東西, fb還要考慮不同語言, 太麻煩了...
我好久沒寫blog, 所以無名關了對我也沒影響. 只是在想, 到底要不要另起爐灶, 還是乾脆就都不要寫算了! 考慮中....
FB 我覺得比較像資訊的流通。
它比較講求及時的分享。
PO的時間點若過後,就不太會再去回溯。
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BLOG
一來若要找資料也比較好找;
二來,它比較能完整的書寫(雖然我也寫的很簡短~哈)
當然,最重要是,這是我的園地,我比較沒有顧忌。
FB 是一個可以塑造妳想讓別人覺得妳是什麼樣的人的地方,那太不真實了,也太過社交了(我是指對某部份人來說)。
這其實也沒有對錯/好壞的問題,只是我不喜歡而已。 所以,我還是選擇回來這裡。
同意同意!!
我也覺得blog比較能完整表達想法,在fb上還要顧慮別人, 有時候也覺得挺討厭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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